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培養和提高大學生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創新素質,發揮實驗室在創新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通過開放實驗室為我院大學生參與科研、第二課堂創新活動等提供必要條件,促進大學生各類創新活動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二章 使用申請
第二條信息工程學院設置專用實驗室作為我院學生創新創業實驗室,是學生在專業老師指導下進行項目開發的的實驗場所,僅供參加有關學科競賽、創新計劃項目、教師科研項目的我院教師及本科生使用。
第三條申請者由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下簡稱團隊)負責人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指導老師、實驗室管理人員和院領導批準後方能使用實驗室,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四條 本實驗室不分節假日,開放時間為每天 7:00 至22:00。獲準進入本實驗室的學生和老師可随時進出。進入實驗室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否則将令其退出實驗室。
第五條實驗室堅守誠信為本,實行學生自主管理制度, 第一指導老師是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最後離開實驗室的同學必須關好實驗室的門窗、切斷總電源,鎖好門,保證實驗室的财産安全,注意防火、防盜、防觸電,嚴格遵守安全保衛制度,防止事故發生。禁止在實驗室内使用與專業實驗無關的電器,若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向管理員報告,并保持現場,不得自行處理,待管理員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進行實驗。
第六條未經允許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實驗室不得高聲喧嘩,禁止吸煙,禁止攜帶食品飲料入内,使用者每天結束後需打掃和整理自己的機位,保持實驗室整潔。由指導教師制訂值班表,學生輪流值班,主要負責實驗室公共衛生和室内物品的整理,按照實驗室管理人員要求定期打掃衛生。
第七條學生在創新實驗室内隻能從事與科技競賽、創新項目等相關的活動,嚴禁在實驗室内玩遊戲、看電影和網絡聊天,自覺遵守網絡道德,文明上網,不浏覽反動、不健康信息,不惡意破壞、攻擊網絡。如經發現,将進行嚴肅處理。
第八條愛護實驗室的設備儀器,凡有損壞設備如計算機、信号線、電源、桌椅等公用設施者,照價賠償,若故意損壞者,将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室内物品未經允許,不準外拿。
第九條實驗室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實驗室制度或違反實驗操作規程者提出批評、警告直至取消其進入實驗室的資格。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條團隊成員在各類大賽和獨立實驗項目完成後一周内,應向指導老師提交一份創新計劃總結、競賽總結或論文等報告。指導老師應做好成果收集和整理。
第十一條團隊成員每周應完成《信息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周活動記錄表》并報指導老師批閱。
第十二條團隊成果、每周活動記錄和研讨記錄等過程性材料須及時報指導老師彙總後集中上傳至學院FTP服務器。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鹽城師範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